因工作需要,人事处需面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对象范围
在编在岗或人事代理人员。
二、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为中共党员;
2.热爱人事工作,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有较好的汉语言文字功底和口头沟通能力;
4.能熟练操作电脑。
三、主要工作职责
1. 协助起草有关人事方面的公文以及相关具体事务的处理;
2. 负责维护人事管理系统;
3. 负责编外用工人员的合同管理;
4. 做好处内其他相关日常工作。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请持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的个人应聘申请,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于7月12日下午5:00之前到人事处报名。
联系人:葛俊彦,0566-2748727,13866466559
人 事 处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