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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强化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6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重要节点, 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出台《中共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后的首个重要节点。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状况如何,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努力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校纪委重申以下纪律和要求:

一、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以律己,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恪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防止“四风”反弹,充分认识到春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

二、切实做到“八个严禁”

希望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铭记“八个严禁”:

第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团拜、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旅游过年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二、严禁下级以拜年名义向上级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搞宴请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微信红包、支付凭证、会员卡、消费卡以及土特产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第三、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以借用之名使用管理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资金。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或使用下属单位劳务。严禁违规报销或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他人承担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

第四、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购买消费烟酒、用公款春节聚餐;严禁将走亲访友、个人外出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五、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发放节日福利,不准利用工会、协会、学会等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

第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邀请与举办者本人有直接关系的下属单位人员或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不得占用公共财物,不得分批次、多地点或采取“化整为零”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第七、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不准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严禁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凡确有公务需要的,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方可使用。

第八、严禁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等行为。严禁参与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涉黄、涉赌、涉毒等违纪违法活动,不准参与具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各种活动。不准做出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任何行为,倡导文明出行、廉洁过节。

三、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严守党纪党规,强化落实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做好本单位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同不良风气作斗争,同时也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

四、依纪依规严肃追责

学校将依纪依规强化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66-2748708

监督举报邮箱:czxyjj@126.com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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