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花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公示
李晓花,2012年2月参加工作,2013年11月聘为会计师。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财会[2016]1203号)文件精神,同意本人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现将李晓花申报材料和年度考核情况(材料在人事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5日-1月9日。如有意见,请向纪委或人事处反映,电话0566-2748708,0566-2748725。
人 事 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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