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校区东5栋9月份未退房的住户:
由于开发商在未通知学校的情况下对老校区东5栋进行了拆除,导致未退房住户一定的财产损失。请各住户拟定自己的财产损失清单,并在下方注明:以上财产损失清单属实,如有不实之处,个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落款手写签名。
请各住户务必在10月16日前将财产损失清单报至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综合管理科。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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