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聘 启 事
因工作需要,国资处需面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对象范围
在编在岗或人事代理人员。
二、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专职招标采购工作。
三、应聘条件
1.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 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和文字处理能力,能胜任国资处一般的办公要求;
3.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办法
应聘者请持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的个人应聘申请,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于9月30日下午5:00之前到人事处报名。
联系人:葛俊彦,0566-2748727
人 事 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