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总体安排,2016年11月25日开展旁观庭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25日下午2时。
二、活动地点
贵池区人民法院。
三、参加人员
校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
四、活动要求
1、因病因事需请假的,请于25日上午11时前向纪委办公室递交书面假条;
2、25日下午1:30在校南大门口准时发车;
3、法庭内须遵守法院有关规定,庭审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纪委办公室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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