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申请公有住房的教职工积分、排序经公示无疑义,请于本月22日(周三)上午10:00到总务处房产管理科选房。请相互转告。
张利平 陈大勇
特此通知
院公有住房租赁及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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