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2014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继续以心理知识讲座和实践活动形式进行。现将2014级开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内容
(一)知识讲座一:大学新生心理适应与学习指导
(二)知识讲座二:大学生压力应对与生命教育
(三)实践活动:心理活动体验与心理调试技能训练
二、开课单位:教育系
三、开课对象:2014级全体新生(含对口招生)
四、开课时间: 2014—2015学年第一、二学期
五、教学安排:
(一)知识讲座一、二在第一学期完成,各班授课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
(二)实践活动环节在第二两学期以“体验与训练”形式分班级由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指导完成。
六、考核方式:
该课程总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考查成绩占50%,平时成绩占50%。考查内容为实践活动相关成果;平时成绩主要以知识讲座和实践活动的学习、考勤为依据。全院2014级学生(含对口招生)必须参加该课程的知识讲座学习及实践活动的学习、考查,因事因病请假的学生须履行正常请假和缓考手续,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应重修。
七、组织实施要求
(一)该课程由院教务处、学生处、教育系共同组织实施。
(二)各系心理部、班级心理委员应协助指导教师分班开展实践活动。
(三)各系应及时通知学生参加课程讲座和实践活动的学习、考查,确定专人协助考勤和纪律维持,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教务处、学生处、教育系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附表: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2014级新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安排表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2014级新生《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讲座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