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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干部考察谈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4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门)、各直属单位:

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通知,定于35日上午对我院院长人选进行考察谈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时间

201435(周三)上午910---11:3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楼北一、北二、北三楼会议室

三、参加谈话人员

院级领导;职能部门、群团机构、教学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图书馆、现教中心、皖南民俗文化研究中心、资源环境与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后勤集团、继续教育学院)正职;院长人选分管部门的副职和教师代表由组织部另行电话通知。

四、谈话要求

1.纪律要求。请谈话人员保持办公环境安静,不得在谈话地点外大声喧哗。

2.地点安排。三楼会议室主要安排院级领导干部谈话;一楼、二楼两个会议室安排部门主要负责人、院长人选分管部门的副职和教师代表谈话。组织部根据谈话进度适时调整。

3.主动报号。参加谈话人员的序号张贴在一楼大厅,请参加谈话人员注意查看,并记住序号,进入谈话地点后主动向考察组报号。

党委组织部

20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