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近日省社科规划办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13〕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本部门有关科研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及相关文件,领会精神,积极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亦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一)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4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七)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课题须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13年12月版)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关于申请书封面的填写: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请用中文填写,其中“项目类别”填写: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的具体名称;“课题名称”不得加副标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一律填写: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填表日期”格式可填写为:2014年2月18日。
六、关于数据表的填写:须认真阅读《填写〈数 据 表〉注意事项》。其中特别注意:课题名称不超过40个字符;主题词最多3个,且空一格;项目类别只填写一个字符;学科分类填写二级学科的具体名称;所属系统一律填写:A,高等院校、其他学校;工作单位填写到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系、部或图书馆(研究中心、基地等);联系电话一律填写申请者本人手机号码加13965921636;通讯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牧之路199号;邮编:247000;主要参加者不含申请者;申请经费:重点一律填写40,一般和青年项目一律填写20;计划完成时间:基础理论研究一律填写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律填写3年。
七、关于课题论证部分的填写:
(一)原标题必须保留,不得任意删除或修改;
(二)注意论证标题一律用标准的文科格式,如:一、(一)1、(1)。一、二级标题后面不加标点,应空行,可对一、二级标题加粗黑,以示醒目;
(三)总字数(含字符)不得超过4000;
(四)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要在本表中加以注明。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以及所有承担的各类项目均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如申请者前期成果实在不多,可以考虑合并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申请人的成果不得列入参考文献。
(五)凡以各级各类项目或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本表中注明已承担项目或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八、关于完成项目研究的条件和保障部分的填写:
上述第七条中前两条同样适用本条,另外注意课题负责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的社会评价(引用、转载、获奖及被采纳情况等)的填写,可上中国知网查询被引用、转载及被采纳情况。
九、关于经费预算的填写:
申请者须认真阅读全国社科规划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学安排经费预算。其中: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得填写;
(二)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严格控制,均不得超过10%;
(三)重点项目管理费一律填写3000,一般和青年项目一律填写2000;
(四)会议费尽量控制在10%以内。
十、关于论证活页部分的填写:
(一)须填写课题名称;
(二)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三)课题名称要与《申请书》一致,不得加副标题。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刊期等。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以及所有承担的各类项目等均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分开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等须与《申请书》一致。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得列入参考文献。
(四)凡以各级各类项目或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注明已承担项目或学位论文(报告)与本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五)本表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一般为4个A4版面。一律用5号楷体或宋体以及合适的行距排版。
十一、申请者需提供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8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采取“1夹12”的方式;电子稿(2013版WORD文件格式)发至邮箱:cfk1636@163.com,邮件名称标为“×××申报2014国家社科基金”,凡未统一标识导致与其他项目混淆者责任自负。
十二、科研处统一收取材料的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事项请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公告》要求执行,相关材料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联系人:陈发奎;联系电话:13965921636,18056698008。
科研处
2014-1-13
附:
1、http://www.ahshkx.com/system/2013/12/26/010001201.shtml
2、http://www.npopss-cn.gov.cn/n/2013/1210/c219457-237978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