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有关文件精神和《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二版)》要求,结合池州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自2020年3月16日18时起,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市级三级响应。
各地要按照分区分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从实际出发,精准施策,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疫情监测,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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