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消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杀时间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下午6:00开始。
二、工作分工(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各自辖区内消杀工作;(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主城区公园、广场等区域消杀工作;(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主次干道、室外公共区域、环卫设施设备及作业场所消杀工作;(四)市直各单位、驻池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区域消杀工作;(五)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提醒广大群众2月10日下午6:00后及时关闭门窗,尽量减少出行、避免外出。
三、有关要求(一)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集中人力和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同步集中开展消杀工作,确保不漏一小区(村庄);(二)各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于2月10日下午6:00前将消杀工作准备情况报市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何金华:联系电话:15956636159;电子邮箱:15956636159@163.com)。
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