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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单位)及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全校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04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根据2018年度部门(单位)及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定于36日至38日开展全校范围内民主评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放民主测评票

135日(本周二),各部门(单位)安排专人到校党委组织部综合科领取民主测评票,并负责将测评票发放至本部门(单位)每一位参加测评的人员。

2、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校领导,全校科级以上干部,教师代表(正高以上职称人员,省级“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市级以上主委,校教代会执委)和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回收民主测评票

1、时间:36日下午4:005:0038日上午9:3011:30(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投票时段);

2、地点:行政办公楼北一楼大厅投票箱。

三、有关要求

1、请参加测评的人员在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相关要求,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考核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正确填写,妥善保管好测评票。

2、用黑色笔(钢笔、签字笔等),在民主测评意见对应的单元格内划“○”,不要划出框外,测评票不的破损、不得折叠(因测评票使用机读进行统计)。

3、参加测评的人员在投票点投票时需签到,以便掌握参加测评的人员情况。

特此通知

 

中共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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