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项及中期检查管理,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促进纵向科研项目成果的产出,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通知相关项目主持人按照要求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工作
1.结项科研项目范围。本次结项的科研项目包括:2017年及之前立项的仍在研的省教育厅高校人文、自然科研项目;2016年及之前立项的仍在研的校级人文、自然及研究中心科研项目。
2.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要求严格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结项材料、打印并提交纸质材料方式结项。网上操作具体流程:下载结项报告模板(科技处网站表格下载栏)填写并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无账号者需要先注册账号)提交,将相关成果在线上传、在线下载相关文档并打印、提交纸质材料。结项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目录、申请书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立项文件复印件、计划任务书(其中人文社科项目为合同书)、中期检查表、结项报告书、科研成果(复印件)。
3.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人文、自然及研究中心项目)。只需提供纸质材料,结项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封面、目录、申请书复印件、立项文件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项(或终结)报告书、科研成果(复印件)。
二、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1.本次中期检查科研项目包括:2018年立项的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2017年度立项校级科研项目。
2.省厅高校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包括人文和自然科研项目)中期检查采取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科技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相应的中期检查报告书模板,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并提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成果为著作的,在目录中应注明,同时应提供著作原件一本;成果为论文的,论文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论文若被SCI或EI等收录还需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
2.中期检查报告书(包括校级科研项目和2018年度立项省厅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表)等材料均可以在科技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中自行下载。
3.项目计划任务书(2017年及之前立项省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中期检查表(2017年及之前立项省厅高校科研项目)可以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中下载。
4.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四、材料提交及时间安排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将相关纸质材料集中于2018年11月30日提交至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校级及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结项材料一式两份,省厅高校及校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材料一式一份。
联系人:张秋华 联系电话:0566-2748931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