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
经查,有少数教职工将学校在新校区安排给其本人的住房擅自转租给他人,有的甚至转租给学生和校外人员,收取房租牟利,这严重违背了《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影响了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请各二级学院、各有关部门看到通知后,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涉及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相关工作有序、健康运行。如有转租行为,应当立即停止转租。请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目前非本人居住的承租房退还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综合管理科(联系人:王淑霞,电话:2746008)。如不按时退还,将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18年9月26日